審計


 每年法定審計

  •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公司董事須就每個財政年度擬備符合第380及383條規定的財務報表(第379(1)條),但不活動公司除外。
  • 財務報表須經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審核。而公司必須依照香港法例妥善保存會計賬簿和紀錄最少七年。

 

 

  • 每間有限公司可根據公司法及自身要求選擇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適用的會計準則擬備財務報表。 三個準則分別是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私人公司財務報告準則 及 中小企香港財務報告準則。